深圳市检察院公诉一起电信诈骗案76人均获判
时间:2020-04-24  作者:唐荣 孟广军 来源:法制日报——法制网

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通讯员 孟广军

近日,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的一起电信诈骗案获判,主犯林卫民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,其余75人均被以诈骗罪定罪处罚。据悉,这是该院近年来起诉人数最多的电信诈骗案件,全部涉案人员均被提起公诉、均被判处有罪。

2018年初,以林卫民为首的电信诈骗团伙购买了虚拟交易纪念币的“香港隆升”平台软件,假借一家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公司名义运营。该团伙通过微信群诱使被害人下载该软件交易纪念币,然后通过内部操控纪念币涨跌来骗取钱财。此外,他们还将该平台软件出租,按诈骗所得的一定比例收取平台的使用费及维护费。

该公司设立了三个市场部,下设若干小组,另设立操盘部。各部经理和小组长带领业务员控制多个微信号,冒充“美少妇”“中年成功男人”“职业炒股者”等虚假身份,添加被害人为好友,并拉入微信群。微信群内除被害人外,其他人均为公司内部人员。

微信群里,业务员假扮投资者,虚构自己买卖股票和纪念币的获利情况,迷惑被害人并烘托气氛,即所谓“炒群”。经理再诱使被害人下载“香港隆升”平台软件交易虚拟纪念币。在被害人入金购买后,操盘部人员控制纪念币涨跌,先让被害人小有盈利,以诱使其追加入金,再制造多次跌停,造成客户巨亏。

为防止被害人意识到被骗而报警,在亏损比例达到七成左右时,公司打开跌停,群主骗其离场。微信群里其他人也纷纷表示自己巨额亏损,以此迷惑和安抚被害人情绪。短短两个月时间,该案已有68名被害人,遍布全国各地,诈骗总金额1360余万元人民币。

据办理该案的检察官余宏文介绍,该案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众多,犯罪事实多,双方当事人均通过网络和电话联系,各犯罪嫌疑人使用多个微信号和手机号,均无法对应具体人员,相关号码还有交叉使用情况,侦查机关调取的言词证据和涉案微信群浩如烟海,导致对犯罪事实的审查认定非常繁杂,认定各犯罪嫌疑人诈骗事实和数额难度很高。

深圳市检察院整理出288页近15万字的审查报告,对证据的综合分析、各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证据证明、各犯罪层级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、普通业务员的主观明知、案件指控的难度等,进行了抽丝剥茧的分析,清晰地呈现出案件脉络,为法庭采纳指控顺利判决打下了良好基础。

余宏文告诉记者,“处于最低层级的业务员,大部分都是90后。他们不少人来自农村,由于社会阅历浅,缺乏甄别能力,加上家庭条件差,找工作也比较困难,糊里糊涂就应聘上岗,没想到却误入犯罪的歧途。”

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,开庭持续了一周。法院的判决完全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意见,除林卫民外,3名主犯均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,涉案的部门经理、小组长等人基本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,操盘手、业务员等人分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缓刑、免予刑事处罚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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